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已于近日公布,根据各专业上线人数和调整后的各专业招生计划,我校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(调剂专业名单见附件)。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一、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
1.; n/ `6 B( _- W- M/ S
毕业院校或报考院校为国家“211工程”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,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一区)。
2.9 B. E" R, K9 g1 |6 Z$ G9 X, u
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3.
" n. c9 x7 ^1 B+ F1 f$ O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4.
! O5 C3 `, ?2 z) ]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,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,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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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(指体育学[0403]、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,下同)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,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(类别)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,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(类别)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
6.7 y2 i% D" C* ^
第一志愿报考MBA、MPA、MT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三个专业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(非法学)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。
二、调剂程序与工作日程
2.
! z& N! [1 f( R3 K9 a为保证调剂考生调剂工作顺利,拟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我校后,务必在4月21日前保持调剂系统的调剂志愿保持不变,如因考生私自变动造成不能录取,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。
3.( {7 b9 Z5 x5 r7 b
调剂考生信息经学校初步审核后转至各学院,学院将于4月7日15:00前与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后确定最终复试名单,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。
4.
* t+ F% n1 J; D! {; u# J我校将于4月8日15:00前在本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,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(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user/loginPub_tj.jsp)发送复试通知,请名单中的考生务必在4月9日18:00前登录系统回复确认信息,未及时回复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。
6.
1 K5 @% r: [) i: I0 R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(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/user/loginPub_tj.jsp)发布拟录取通知,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及时进行网上确认。
三、其它
请考生及时登录本网站查看有关信息。
附件:2011年拟接收调剂专业列表